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6-25 09:54 字体:[]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自主评审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系列高级(代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评审方式

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系统7月1日起可登录填写信息。

二、适用条件及评委会

(一)按照《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74号)、《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67号)相关资格条件组织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申报职称适用条件及分配的评委会由系统根据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提供的职称系列、职称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综合判断后匹配,请申报人确保以上4个关键信息填报准确,以免适用条件及分配的评委会错误。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系列于2025年7月1日至27日个人在职称系统上传填写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28日08时至8月1日17时个人在系统点击申报。请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完成的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为错开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8月1日17时后自动关闭,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申报,不再受理评审申报。

(二)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要求,申报人系统提交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履行审核程序。包括单位内部核验、单位公示(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推荐上报等程序。各用人单位线上推荐申报须在2025年8月22日前完成,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盖章公示人员名单、单位盖章公示情况说明、单位盖章推荐诚信承诺书、单位盖章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等)。要确保推荐人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该时间段内完成推荐上报,不再受理评审申报。

(三)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贵州省初级职称申报评审费为80元、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费为250元、高级及以上职称评申报审费为350元。评委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后,将收到省财政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评审费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8日,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评审费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1)申报单位于9月25日前报送至院人事处。

(四)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将于2025年11月21日前,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申报人员也可用个人账号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查看政策性审查结果。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接受申报人员系统补充相关材料,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据实反映相关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4号)文件规定,2025年起,经济、统计、审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作为评聘分开试点;同时试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系列试点单位,试点单位所有职称系列,可不受空岗限制申报评审。

2.有关职称政策、问题解答等,可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 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
    3.其他本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如基层服务、继续教育、“绿色通道”专项申报评审等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基层服务情况登记审核表

          3.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及附件材料填写上传清单及要求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2: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基层服务情况登记审核表(累计服务).doc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