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做好本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充分发挥院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4号),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

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院机关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

3.院属单位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工作进展、表彰奖励等信息。

4.院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财政经费、科研管理、人事人才、年度统计等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院务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此类信息在处理完毕后,如不属于本部分第1、2、4条范围,将被列为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院务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是通过院门户网站(http://aas.guizhou.gov.cn/)和其他新闻媒体等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院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的院务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院受理院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金欣社区金农路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3762866  0851-83762509

传真号码:0851-83761504

电子邮箱:gzsnkysy@163.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金欣社区金农路1号

邮政编码:550006

(二)申请提出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2.审查

本院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费用

本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院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举报电话:0851-82271257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金欣社区金农路1号


附件: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