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庆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农科党发〔2017〕13号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院党委2017年3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
何庆才同志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党委委员职务;
何永福同志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党委书记职务;
陈才俊同志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吴永辉同志任院统战部部长,不再担任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建华同志任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杨永志同志任院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长级),不再担任院附属中学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缪建琼同志任院附属中学党总支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工会副主席职务。
朱青不再担任院外事处(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处长(主任)职务;
孟平红任院外事处(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园艺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吴小波同志任院成果转化处(基地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省农科院党委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