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庆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农科党发〔2017〕13号

发布时间: 2017-03-31 09:33 字体:[]


关于何庆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农科党发〔2017〕13号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院党委2017年3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

何庆才同志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党委委员职务;

何永福同志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党委书记职务;

陈才俊同志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吴永辉同志任院统战部部长,不再担任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建华同志任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杨永志同志任院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长级),不再担任院附属中学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缪建琼同志任院附属中学党总支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工会副主席职务。

朱青不再担任院外事处(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处长(主任)职务;

孟平红任院外事处(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院园艺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吴小波同志任院成果转化处(基地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省农科院党委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