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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贵州省农科院网站  http://aas.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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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机关各支部: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已经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院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强化全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纪律规矩和国家根本大法、基本法以及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法律宣传教育常态化。重点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民法典、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种子法、农业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农作物审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普法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加强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学校教师)法治教育。

三、普法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全院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四、工作计划

(一)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全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在院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覆盖面。(牵头单位:院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院人事处、宣传处等相关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党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增进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牵头单位:院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党委、机关党办,院机关各支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三)利用好特殊节日举办普法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掀起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热潮,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院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院宣传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四)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在科技下乡服务和乡村振兴帮扶活动中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种子法、农业法等相关法律。(牵头单位:院科研处、人事处,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五)加强重点人群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继续抓好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开展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培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牵头单位:院附属中学,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六)按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本单位统一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院宣传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七)利用网络、宣传栏、展板和电子屏幕等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年内发布不少于4条普法信息。(牵头单位:院宣传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五、责任领导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向华同志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院党政办公室牵头,院宣传处等各处(室)、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配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凯,电话:0851-837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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