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黔科通〔2023〕3号)规定,现对12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86826314、85863578反映;如有科研失信举报,请拨打电话0851-85864421反映。所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牵头单位需按专家意见提交完整的纸质验收材料,一个月内在项目验收系统中填报或完善验收材料,未在系统中填报项目验收材料的,视为未验收。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