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院机关本级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相关规定,根据贵州易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建议报废回收结论,拟对本单位已毁损待处置的七辆办公用车辆及2013年修建的活动板房进行报废处置,拟处置的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表。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自本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内,凡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的,请与计财处资产科或院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83763031 82271257
联系人:刘满娟 王芳叶
附件:附表:报废处置资产基本信息情况 2021.5.24.xls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