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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院机关本级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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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院机关本级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相关规定,根据贵州易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建议报废回收结论,拟对本单位已毁损待处置的辆办公用车辆及2013年修建的活动板房进行报废处置,处置的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表。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自本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内,凡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的,请与计财处资产科或院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83763031   82271257

联系人:刘满娟    王芳叶

附件:附表:报废处置资产基本信息情况   2021.5.24.xls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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